地政局以113年3月13日南市地人字第1130162744號函修正「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及所屬地政事務所加強勤惰管理及辦公紀律要點」,檢附前開規定及及其附表供同仁使用。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及所屬地政事務所加強勤惰管理及辦公紀律要點
依「臺南市政府提升公務人員英語能力實施計畫」規定,通過英檢可享有報名費全額補助並敘獎,未通過者亦可享一年二次補助半數報名費作為鼓勵,假日報考者可申請補休,歡迎同仁把握前揭各項獎勵措施,踴躍報考。
臺南市政府提升公務人員英語能力實施計畫
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修正規定
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健康檢補助申請表
曾任或現任本所之公務人員,倘有申請在職(服務)證明意願者,請填具申請表後擲回人事室開立證明。
臺南市鹽水地政事務所在職(服務)證明申請表
有關健保加保眷屬規定,請詳閱申請表填表須知,如有符合加保資格之眷屬,請依式填復人事室辦理。
臺南市鹽水地政事務所全民健康保險眷屬加保(轉出)申請表
1.公務員及警察人員所任職務之職務列等最高在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或職務等級相當簡任第十職等以下,且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申請赴大陸地區者應於預定赴大陸地區當日之五個工作日前填具「申請表」,並詳閱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注意事項後簽章,向所屬機關(構)申請,機關首長應向直屬上級機關申請。但有急迫情形者,不受應於五個工作日前申請之限制。
2.進入大陸地區返臺後,均應依「赴陸人員返臺通報表」向(原)服務機關或委託機關通報。如有依規定應通報而未通報者,(原)服務機關或委託機關得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緩。
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申請表(10902)
赴陸人員返臺通報表
請同仁確實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對於職務有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餽贈或邀宴,除有本規範第4、7點所列情形外,應予拒絕,並落實登錄程序以免外界疑慮。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自我檢視表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登錄表(11205)
1.適用個人專戶制人員,得選擇自願增加提繳存入個人專戶累積本金及孳息,以作為依法給付退撫給與之儲存準備。 2.如有增加提繳費用之意願,請自行填寫「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自願增加提繳退撫儲金費用申請書」,並於每月10日前繳交給人事。 3.檢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儲金繳納金額對照表(自1130101生效)及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自願增加提繳及補撥繳費用作業要點各1份。
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自願增加提繳退撫儲金費用申請書(機關留存)
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自願增加提繳及補撥繳費用作業要點
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繳納金額對照表(113.01.0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