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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01 | 申請項目 | 登記、地價謄本申請 | 應備證明文件 | (1)填寫申請書:按申請書表格填明鄉鎮市區、段、小段、地建號、申請類別、份數、申請人姓名、地址並簽章。跨所、跨縣市謄本則按資料管理所別分開填寫申請書。 (2)請提供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供櫃台人員核對。 (3)受理方式:櫃台受理或通信申請。 | 處理時限 | 隨到隨辦 | 應繳規費 | 電腦列印每張二十元,通信申請加計郵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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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02 | 申請項目 | 人工登記簿謄本申請 | 應備證明文件 | (1)填寫申請書:按申請書表格填明鄉鎮市區、段、小段、地建號、申請類別、份數、申請人姓名 、地址並簽章。 (2)請提供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供櫃台人員核對。 (3)受理方式:櫃台受理或通信申請。 | 處理時限 | 隨到隨辦 | 應繳規費 | 人工影印每張五元,通信申請加計郵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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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03 | 申請項目 | 登記申請案影本申請 | 應備證明文件 | (1)填寫申請書:請依申請書注意事項辦理,並依申請書格式逐項詳填並簽章。 (2)請提供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供櫃台人員核對,限原申請人或其繼承人。 (3)受理方式:櫃台受理。 | 處理時限 | 隨到隨辦 | 應繳規費 | 每張十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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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04 | 申請項目 | 姓名、住址變更登記 | 應備證明文件 | (1)土地登記申請書及登記清冊。 (2)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3)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 | 處理時限 | 隨到隨辦 | 應繳規費 | 書狀費每張八十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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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05 | 申請項目 | 建物門牌變更登記 | 應備證明文件 | (1)登記申請書及登記清冊。 (2)建物門牌整編證明或有門牌變更記事之證明文件。 (3)建物所有權狀。 (4)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 處理時限 | 隨到隨辦 | 應繳規費 | 如換發新狀,書狀費每張八十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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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06 | 申請項目 | 書狀換給登記 | 應備證明文件 | (1)土地登記申請書及登記清冊。 (2)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 | 處理時限 | 隨到隨辦 | 應繳規費 | 書狀費每張八十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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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07 | 申請項目 | 權利書狀補給登記 | 應備證明文件 | (1)土地登記申請書及登記清冊。 (2)印鑑證明。 (3)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滅失事實之證明書或切結書。 | 處理時限 | 三天,公告三十天 | 應繳規費 | 書狀費每張八十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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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08 | 申請項目 | 所有權移轉登記 | 應備證明文件 |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契約書(申請登記時送正副本各一,正本依權利價值千分之一貼印花稅票)。 (3)義務人印鑑證明。 (4)申請人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5)各項繳(完)稅證明。 (6)有優先權人放棄優先承買同意書。 (7)法院拍賣之權利移轉證明書或和解調解筆錄。 (8)公產出售移轉證明書。 (9)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資格證明。 (10)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 處理時限 | 三天 | 應繳規費 | 按申報地價千分之一計徵,書狀費每張八十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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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09 | 申請項目 | 法院拍賣移轉登記 | 應備證明文件 | (1)登記申請書及清冊。 (2)法院拍賣之權利移轉證明書。 (3)權利人身分證明文件。 (4)契稅繳納證明。 | 處理時限 | 二天 | 應繳規費 | 按申報地價千分之一計徵,書狀費每張八十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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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10 | 申請項目 | 交換登記 | 應備證明文件 | (1)登記申請書。 (2)所有物交換契約書。 (3)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4)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5)印鑑證明。 (6)他項權利人承諾書或同意書。 (7)各項繳稅收據及證明。 (8)其他依法令規定應附之文件。 | 處理時限 | 三天 | 應繳規費 | 按申報地價千分之一計徵,書狀費每張八十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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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11 | 申請項目 | 共有物分割登記 | 應備證明文件 | (1)登記申請書。 (2)共有物分割契約書。 (3)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4)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5)印鑑證明。 (6)他項權利人承諾書或同意書。 (7)各項繳稅收據及證明。 (8)其他依法令規定應附之文件。 | 處理時限 | 四天(跨數地所轄區之共有物分割六天) | 應繳規費 | 按分割後各取得之申報地價千分之一計徵,書狀費每張八十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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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12 | 申請項目 | 繼承登記 | 應備證明文件 | (1)土地登記申請書(附登記清冊)。 (2)繼承系統表。 (3)戶籍謄本(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戶籍謄本,繼承人現在之戶籍謄本)。 (4)繼承權拋棄書。 (5)遺產稅繳納或免。 (6)土地或建物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 (7)遺產分割協議書及印鑑證明(分割繼承時檢附)。 (8)遺囑正影本(遺囑繼承時檢附)。 | 處理時限 | 三天,(光復前五天) | 應繳規費 | 按申報地價千分之一計徵,書狀費每張八十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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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13 | 申請項目 | 土地、建物遺贈登記 | 應備證明文件 | (1)登記申請書及登記清冊。 (2)遺贈人遺囑。 (3)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4)受遺贈人身分證明文件。 (5)增值稅單﹑契稅收據。 | 處理時限 | 三天 | 應繳規費 | 按申報地價千分之一計徵,書狀費每張八十元 | 備註 | 遺贈登記須先由繼承人申辦繼承登記後為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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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14 | 申請項目 | 抵押權設定登記 | 應備證明文件 |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他項權利設定契約書(正副本各一)。 (3)申請人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4)義務人之印鑑證明(抵押權人非金融機構者) (5)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 處理時限 | 二天(金融機構1天) | 應繳規費 | 按權利價值千分之一計徵,書狀費每張八十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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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15 | 申請項目 | 抵押權塗銷登記 | 應備證明文件 | (1)土地登記申請書及登記清冊。 (2)抵押權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印鑑證明書。 (3)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4)抵押權塗銷同意書。 (5)他項權利證明書。 | 處理時限 | 隨到隨辦 | 應繳規費 | 免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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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16 | 申請項目 | 他項權利內容變更登記 | 應備證明文件 | (1)登記申請書。 (2)他項權利變更契約書。 (3)原設定契約書。 (4)他項權利證明書。 (5)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6)義務人印鑑證明書。 (7)增加擔保、債權額增加、抵押權權利範圍增加時需檢附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 處理時限 | 二天 | 應繳規費 | 按權利價值千分之一計徵,如換發新狀,書狀費每張八十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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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17 | 申請項目 | 地上權設定登記 | 應備證明文件 | (1)登記申請書。 (2)地上權設定登記契約書。 (3)土地所有權狀。 (4)地上權人﹑所有權人身分證明文件。 (5)義務人印鑑證明書。 (6)地上權位置勘測圖(特定部分設定時需附)。 | 處理時限 | 二天(金融機構一天) | 應繳規費 | 按權利價值千分之一計徵,書狀費每張八十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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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18 | 申請項目 | 典權設定登記 | 應備證明文件 | (1)登記申請書。 (2)典權設定登記契約書。 (3)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4)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5)義務人印鑑證明書。 (6)典權位置勘測圖(特定部分設定時需附)。 (7)增值稅或契稅繳納收據。 | 處理時限 | 二天(金融機構一天) | 應繳規費 | 按權利價值千分之一計徵,書狀費每張八十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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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19 | 申請項目 | 預告登記 | 應備證明文件 | (1)登記申請書及登記清冊。 (2)土地﹑建物權利人之同意書。 (3)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4)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5)土地﹑建物權利人之印鑑證明書。 | 處理時限 | 一天 | 應繳規費 | 免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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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20 | 申請項目 | 塗銷預告登記 | 應備證明文件 | (1)登記申請書及登記清冊。 (2)預告登記名義人塗銷登記同意書。 (3)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4)預告登記名義人印鑑證明書。 | 處理時限 | 四小時 | 應繳規費 | 免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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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21 | 申請項目 | 更正登記 | 應備證明文件 | (1)土地登記申請書及登記清冊。 (2)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3)更正登記原因證明文件。 (4)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 | 處理時限 | 六天(授權更正三天) | 應繳規費 | 免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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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22 | 申請項目 | 法人合併登記 | 應備證明文件 | (1)登記申請書及登記清冊。 (2)主管機關核准函。 (3)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4)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5)土地增值稅繳納或准予記存或免稅之證明文件。 | 處理時限 | 二天 | 應繳規費 | 按申報地價千分之一計徵(依金融機構合併法第17條第1項及金融控股公司法第28條第1款規定辦理免納),書狀費每張八十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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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23 | 申請項目 | 法院判決或和解、調解不動產登記 | 應備證明文件 | (1)登記申請書及清冊。 (2)法院判決及判決確定證明書或和解調解筆錄。 (3)權利人身分證明文件。 (4)增值稅及契稅繳納收據及證明。 (5)領受對價或對待給付之證明文件(對待給付判決時需檢附)。 | 處理時限 | 四天 | 應繳規費 | 按申報地價千分之一計徵,書狀費每張八十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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