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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開始公告了!

  • 類別:最新消息
  • 上版日期:113-04-08 下午 01:45:00

本所於113年4月1日起,就繼承人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期尚未辦理繼承登記之不動產,依土地法73條之1規定,於本所門首公告欄及網站公告,並通知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詳細資料請逕洽本所登記課。